全了!倉庫安全隱患對應依據,整改按照這個清單來!
儲存安全
1.甲、乙類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嚴禁和丙類等倉庫混存。
2.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物料及物品堆放應符合下列要求:物料及物品堆放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垛占地面積不應大于100 m2;
(2)垛與垛的間距不小于1m;
(3)垛與柱、梁間距不小于0.3m;
(4)垛與墻的間距不小于0.5 m;
(5)高架庫內堆放應符合設計要求;
(6)堆垛與燈的距離不應小于0.5 m。
注:以上距離可用劃線定位進行可視化,庫房地面定位標線方法
(1)線寬:10cm
(2)材料:環氧地坪漆
(3)顏色:黃色漆,淺色地板用中黃Y07,深色地板用檸黃Y05。
3.貨物堆垛應符合下重上輕,下大上小,規則平整的要求,倉庫應設置限高線。
4.庫房內貨架各個結合處必須固定牢固。將主要內容、性質作標題,如不能表達出完整的意思,在正標題下可以再擬副標題。
電氣安全
1.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3.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0.5米。
4.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5.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配電箱。
6.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7.倉儲場所的電器設備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米的防火間距。
8.倉儲場所的電動傳送設備、裝卸設備、機械升降設備等的易摩擦生熱部位應采取隔熱、散熱等防護措施。
9.倉儲場所的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如:紅外熱像儀檢測、電纜絕緣檢測、外觀檢查等。禁止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10.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11.電動叉車及儲電池嚴禁在倉庫內充電。
庫房消防等安全
1.庫區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設置醒目的禁煙等安全警示標志;需要動火,應按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2.庫區(含露天堆場)周圍100 m內張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標志;
3.倉儲門口必須張貼醒目的“禁止煙火”等警告標識。
4.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5.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6.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嚴禁堵塞圈占。
7.倉儲場所設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應設置明顯標志并保持通暢,不應堆放物品或設置障礙物。
8.高架庫區域實行封閉管理,并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的標識;巷道入口處安裝門鎖或門禁、聯鎖裝置;只有排除故障、檢查、維修人員方可進入;巷道內存在碰撞、觸電、墜落物等傷害可能的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9.生產車間與丙類倉庫未用實體墻隔開。
10.設有倉庫的建筑內,嚴禁設置員工宿舍。
11.倉儲外圍嚴禁搭建鐵皮棚影響消防救援。
12.占地面積大于1500㎡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實有困難時,應沿建筑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13.倉庫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的倉庫應設置消防栓。
14.倉庫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的倉庫應至少設置兩個安全出口。
15.倉庫相鄰兩個安全出口邊緣距離不小于5米。
16.丙類倉庫不應設有辦公室;確需設置的,應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
14、丙類倉庫直通室外的防火門應安裝乙級及以上防火門。
17.每座占地面積大于1000㎡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制品的倉庫;每座占地面積大于1500㎡或總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0㎡的其它單層或多層丙類倉庫,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
18.庫房內需要設置貨架堆放物品時,貨架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作。
19.倉庫管道穿墻縫隙、孔洞須做好防火填塞。
其它安全
1.倉庫內機動叉車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并控制車速;進出倉庫大門的叉車最高行駛速度為5 km/h;在庫房內工作的人員,建議穿反光背心。
2.高處作業須經審批,做好個人防護,嚴禁使用木梯。
3.裝卸平臺區,若人員在高于2米以上的貨車上進行裝卸作業,應設置防墜落安全繩。
4.庫房防火防爆應符合下列要求:
——庫房外滅火的砂、鏟、桶等應齊全;
——庫內使用防爆型電氣,所使用的工具應滿足防火防爆的要求;
——進入易燃易爆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裝設火星熄滅器(阻火器)。
5.倉庫熏蒸殺蟲作業區域防護。熏蒸庫房和露天堆垛熏蒸作業區應設立有毒警示標志;投藥完畢后應在密封袋上粘貼警示標識;熏蒸作業區周圍按規定距離設置警戒線,派專人負責現場警戒,任何與熏蒸作業的無關人員禁止進入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備足夠的防毒用具,穿戴專用工作服、手套。
6.裝卸平臺和設備設施應符合“GB 4387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安全規程”的要求,其中:
——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提示裝卸作業的安全事項;
——裝卸平臺應有車輛、貨物的定置線或區域標志;
——高出地面的裝卸平臺或平臺內有車輛行駛的,應有警示線或標識;
——在禁火區域裝卸,嚴禁將火種帶入或在禁火區內吸煙,并設置禁火標志;